關于延川縣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站關于果皮箱的采購的采購結果公告 發(fā)布時間:2020-06-24 15:17
延川縣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站關于果皮箱的采購采購項目已于 2020年06月24日進行 競爭性談判 ,現 談判 工作已結束,根據 談判小組 的評審結論和采購人 “成交復函” ,現將 談判成交 結果公告如下:
一、采購項目名稱:延川縣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站關于果皮箱的采購
二、采購項目編號:ZFCG-延川縣-2020-00069
三、采購人名稱:延川縣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站
1、地址:延川縣石板溝
2、聯(lián)系人:年女士
3、聯(lián)系方式:0911-8110671
四、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延川縣政府采購中心
1、地址:延川縣財政局辦公樓一樓
2、聯(lián)系人:王工
3、聯(lián)系方式:0911-8331531
五、招標公告發(fā)布日期:
六、定標日期:2020-06-24
七、 談判成交信息
1、成交供應商 :周口任想科貿有限公司
2、成交 金額:290400.00元
3、地址 :周口市蓮花路
4、聯(lián)系人 :趙金友
5、聯(lián)系電話 :15891611885
6、合同履行期 :
7、主要成交標的信息 :
8、代理服務費: 0.00元
9、采購代理機構參照國家計委關于印發(fā)《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計價格〔2002〕1980號)、《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關于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發(fā)改辦價格〔2003〕857號)規(guī)定向中標(成交)供應商收取代理服務費。
八、采購內容和要求:
| 包號 | 采購內容 | 數量/單位 | 采購預算金額 | 項目用途 | 項目性質 | 備注 |
| 1 | 延川縣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站關于果皮箱的采購 | 1 批 | 294000.00 | 果皮箱的采購 | | 果皮箱的采購 |
九、 談判小組名單:
| 項目名稱 | 專家 | 采購人代表 |
| 延川縣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站關于果皮箱的采購 | 黑耀輝、劉麗萍 | 年楠楠 |
十、其他事宜:
十一、采購項目聯(lián)系人:王工
聯(lián)系方式(電話/傳真):0911-8331531
十二、各有關當事人若對本公告有異議,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五十二條之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十三、本公告期限為自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延川縣政府采購中心
2020-06-24
相關附件:
延川縣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站關于果皮箱的采購談判文件.doc
延川縣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站關于果皮箱的采購 項目編號:ZFCG-延川縣-2020-00069 政府采購項目 項目編號: ZFCG-延川縣-2020-00069 延川縣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站關于果皮箱的采購 競爭性談判文件 延川縣政府采購中心 二零二零年六月 目 錄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4703 目 錄 PAGEREF _Toc4703 2 HYPERlink \l _Toc5498 第一章 競爭性談判邀請書 PAGEREF _Toc5498 3 HYPERlink \l _Toc17254 第二章 供應商須知 PAGEREF _Toc17254 6 HYPERlink \l _Toc5078 一、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PAGEREF _Toc5078 6 HYPERlink \l _Toc21535 二、項目說明 PAGEREF _Toc21535 10 HYPERlink \l _Toc32232 三、競爭性談判文件 PAGEREF _Toc32232 10 HYPERlink \l _Toc591 四、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 PAGEREF _Toc591 11 HYPERlink \l _Toc27333 五、談判擔保 PAGEREF _Toc27333 16 HYPERlink \l _Toc8083 六、談判響應 PAGEREF _Toc8083 17 HYPERlink \l _Toc2309 七、談判、評審及定標 PAGEREF _Toc2309 19 HYPERlink \l _Toc32208 八、合同 PAGEREF _Toc32208 27 HYPERlink \l _Toc29181 九、合同的履約驗收 PAGEREF _Toc29181 28 HYPERlink \l _Toc11260 十、招標服務費 PAGEREF _Toc11260 28 HYPERlink \l _Toc20444 十一、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PAGEREF _Toc20444 28 HYPERlink \l _Toc28246 十二、特殊情況處理 PAGEREF _Toc28246 29 HYPERlink \l _Toc13701 十三、詢問、質疑與投訴 PAGEREF _Toc13701 29 HYPERlink \l _Toc30031 十四、拒絕商業(yè)賄賂 PAGEREF _Toc30031 30 HYPERlink \l _Toc15965 第三章 采購內容及技術要求 PAGEREF _Toc15965 31 HYPERlink \l _Toc12453 第四章 商務要求 PAGEREF _Toc12453 35 HYPERlink \l _Toc32101 第五章 合同條款 PAGEREF _Toc32101 37 HYPERlink \l _Toc18571 第六章 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格式 PAGEREF _Toc18571 47 延川縣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站關于果皮箱的采購競爭性談判公告 延川縣政府采購中心受 延川縣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站 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購程序, 對延川縣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站關于果皮箱的采購 采購項目進行競爭性談判 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項目所需貨物和服務的供應商參加投標。 一、采購項目名稱:延川縣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站關于果皮箱的采購 二、采購項目編號:ZFCG-延川縣-2020-00069 三、采購人名稱: 延川縣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站 地址:延川縣石板溝 聯(lián)系人:年女士 電話:0911-8110671 四、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延川縣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延川縣財政局辦公樓一樓 聯(lián)系人:王工 電話:0911-8331531 傳真:\ 五、采購內容和需求: 延川縣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站關于果皮箱的采購1批 項目概況: 果皮箱的采購 項目用途: 果皮箱的采購 采購預算: 294000.00元 六、投標供應商資格要求: (1)基本資格條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 (2)特定資格條件:1、投標人具有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三證合一的投標人只需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2、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直接參加投標只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3、投標人不得為“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供應商,不得為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被財政部門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提供查詢結果網頁截圖并加蓋供應商公章);4、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七、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1、《財政部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印發(fā)〈節(jié)能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的通知》(財庫〔2004〕185號); 2、《財政部環(huán)保總局關于環(huán)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實施的意見》(財庫〔2006〕90號); 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政府強制采購節(jié)能產品制度的通知》(國辦發(fā)〔2007〕51號); 4、《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 5、《財政部 司法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jiān)獄企業(yè)發(fā)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 6、《三部門聯(lián)合發(fā)布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yè)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 7、《財政部 發(fā)展改革委 生態(tài)環(huán)境部 市場監(jiān)管總局關于調整優(yōu)化節(jié)能產品、環(huán)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zhí)行機制的通知》(財庫〔2019〕9號); 8、《財政部 國務院扶貧辦關于運用政府采購政策支持脫貧攻堅的通知》(財庫〔2019〕27號)。 八、談判文件 發(fā)售時間、地點 1、發(fā)售時間:2020-06-16 08:00:00至2020-06-18 17:00:00(雙休日及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2、發(fā)售地點:陜西省延安市延川縣財政局一樓 3、文件售價: 每套0.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 注:供應商在報名時持投標單位介紹信原件(見附件),公告第六項要求的所有供應商資格證明文件原件及加蓋公章(鮮章)的復印件壹套(不接受掃描件)所提供的資質復印件概不退還。 九、談判文件 遞交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和地點 1、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0-06-24 10:00:00 2、投標地點:陜西省延安市延川縣財政局一樓會議室 3、開標時間:2020-06-24 10:00:00 4、開標地點:陜西省延安市延川縣財政局一樓開標室 十、其他應說明的事項 1、采購代理機構聯(lián)系方式:0911-8331531 2、開戶名稱:延川縣政府采購中心保證金賬戶 3、開戶銀行:延川縣農村信用合作聯(lián)社中心街分社 4、賬 號:2709041401201000024247 十一、本競爭性談判公告期限為自發(fā)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第二章 供應商須知 一、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序號條款名稱說明和要求1采購人名稱:延川縣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站 地 址:延川縣石板溝 聯(lián)系人:年女士 聯(lián)系方式:0911-81106712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延川縣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延川縣財政局一樓 聯(lián)系人:王工 聯(lián)系方式: 0911-83315313項目名稱延川縣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站關于果皮箱的采購4項目編號ZFCG-延川縣-2020-000695資金性質財政資金單位自籌6項目預算本項目采購預算:294000.00元。7項目用途自用8采購內容和要求廚房設備,具體要求詳見談判文件9供應商響應 HYPERlink "http://baike.baidu.com/view/8707.htm" \t "_blank" 談判并且符合競爭性談判文件規(guī)定資格條件和參加談判競爭的法人或其他組織。10供應商資格要求(一)基本資格條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 (二)特定資格條件: 1、投標人具有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三證合一的投標人只需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2、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直接參加投標只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3、投標人不得為“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供應商,不得為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被財政部門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提供查詢結果網頁截圖并加蓋供應商公章);4、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5、繳納保證金憑證。11交貨期、交貨地點交貨期:合同簽訂后10個日歷日 交貨地點:延川縣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站指定地點。12談判文件發(fā)售發(fā)售時間:2020年6月16日至2020年6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時止(節(jié)假日除外)。 發(fā)售地點:延川縣政府采購中心(延川縣財政局一樓)13聯(lián)合體談判不接受14現場勘查、標前答疑會不組織。供應商認為有必要可自行勘查,并承擔所有費用及風險。15供應商對談判文件提出質疑的時間供應商若對談判文件有質疑的,在收到談判文件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采購代理機構提出,在此之后提出的質疑無效。16構成談判文件的其他文件談判文件的澄清、修改書及有關補充通知為談判文件的有效組成部分。17談判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及談判時間和地點1、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0-06-24 10:00:00 2、投標地點:陜西省延安市延川縣財政局一樓會議室 3、開標時間:2020-06-24 10:00:00 4、開標地點:陜西省延安市延川縣財政局一樓開標室18有效期自提交談判響應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個日歷日。19談判擔保1、擔保方式:(任選其一) (1)談判保證金:人民幣貳仟元整。 (2)擔保函(政府采購信用擔保機構出具的談判擔保函)。 2、談判擔保遞交截止時間:2020年6月23日17:00前,若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談判擔保遞交截止時間收到足額談判保證金或者有效談判擔保函的,其談判將被拒絕。 3、談判擔保應當按照法定形式提交。以電匯、轉賬等形式交納保證金的供應商,談判保證金僅限于通過對公賬戶以轉賬形式交納,談判結束后以轉賬形式退至供應商對公賬戶內。20匯款賬戶1、采購代理機構聯(lián)系方式:0911-8331531 2、開戶名稱:延川縣政府采購中心保證金賬戶 3、開戶銀行:延川縣農村信用合作聯(lián)社中心街分社 4、賬 號:270904140120100002424721備選談判方案和報價不接受備選談判方案和多個報價。22蓋章簽字供應商必須按照競爭性談判文件的規(guī)定和要求在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中指定的頁面落款處加蓋公章(鮮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人簽字(或蓋章),其余頁面逐頁加蓋供應商公章(鮮章),否則將作為無效響應處理。競爭性談判文件凡是要求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之處,非法人單位的負責人均參照執(zhí)行。23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密封、裝訂密封:談判時,供應商應自行將談判響應文件正本、副本單獨密封完好(標袋不得有破損), 電子文件密封在正本標袋中。標袋正面上要有標識并加蓋供應商公章(鮮章),標袋標識按給定式樣編寫(式樣見競爭性談判文件格式附件)。標袋應加貼封條,并在封條接縫處加蓋單位公章(鮮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人簽字(或蓋章); 裝訂:談判響應文件一律采用書籍(膠裝)方式裝訂。談判響應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電子文件(U盤或移動硬盤,謝絕光盤)一份。紙質談判響應文件均須A4紙雙面打印,分別各自裝訂成冊并編制目錄和頁碼。在每一頁的正下方清楚標明“第幾頁共幾頁”字樣,廠家證明材料原件除外。24談判報價本項目屬于交鑰匙工程,談判報價=設備價+運輸費+安裝費+培訓費+產品輔材費+售后服務費+保險費+相關伴隨費用等。25評審辦法及標準詳見競爭性談判文件第二章。26其它事項本次采購、談判報價、評審和合同授予均以項目為單位,供應商必須就一個完整項目進行響應。成交供應商與采購人在成交通知書發(fā)出30天內簽訂合同,不及時簽訂視為自動放棄。本項目不允許成交后另行轉包或者分包履行。成交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放棄成交。因自身原因拒絕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的或者未按合同約定進行履約的,成交人不得參加對該項目重新開展的招標活動。 二、項目說明 1、本項目說明詳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2、本項目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部門規(guī)章,通過競爭性談判方式擇優(yōu)選定成交供應商。 三、競爭性談判文件 1、競爭性談判文件適用:僅適用于本次競爭性談判文件所述項目。 2、競爭性談判文件購買:供應商須從采購代理機構處購買競爭性談判文件,競爭性談判文件售后不退,供應商自行轉讓或復制的競爭性談判文件視為無效競爭性談判文件。供應商名稱與登記購買競爭性談判文件的單位名稱不一致的,將作為無效響應處理。 3、競爭性談判文件組成:包含競爭性談判文件目錄前五章。 4、供應商應詳細閱讀和充分理解競爭性談判文件所有的事項、格式、條款和規(guī)范要求等,在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中對競爭性談判文件的各方面都做出實質性的響應,否則將導致響應無效。 5、競爭性談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5-1、提交談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可以以書面形式對競爭性談判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改變采購標的和資格條件,并在原信息發(fā)布媒體上發(fā)布變更公告。澄清或修改的內容均為競爭性談判文件的組成部分,并對采購人及供應商起約束作用。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可能影響響應文件編制的,都將于提交談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3個工作日前以書面形式發(fā)送給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不足3個工作日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順延遞交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的截止時間。 5-2、競爭性談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內容均以書面形式明確的內容為準。當競爭性談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補充等在同一內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時,以最后發(fā)出的書面文件為準。所有補充文件將作為競爭性談判文件的組成部分,對所有供應商具有約束力。 6、供應商若對談判文件有任何疑問,可以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詢問。否則,視為同意談判文件的一切條款和要求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凡因供應商對談判文件閱讀不深、理解不透、誤解、疏漏、或因市場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風險均由供應商自負。 7、供應商認為競爭性談判文件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在收到競爭性談判文件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逾期提出的無效,因此帶來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應商自負。 8、在談判截止時間前,根據采購工作進展實際情況,采購人可酌情延長遞交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的截止時間,若延長將另行以書面形式通知各供應商并在原信息發(fā)布媒體上發(fā)布變更公告。采購代理機構和供應商的權利和義務將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約束。 9、競爭性談判文件的解釋權歸采購代理機構,如發(fā)現競爭性談判文件內容與現行法律法規(guī)不相符的情況,以現行法律法規(guī)為準。 10、現場勘查、標前答疑會:見須知前附表。 四、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 1、供應商資格要求 (一)基本資格條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 (二)特定資格條件: 1、投標人具有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三證合一的投標人只需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 2、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直接參加投標只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3、投標人不得為“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供應商,不得為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被財政部門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提供查詢結果網頁截圖并加蓋供應商公章); 4、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2、合格供應商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合法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并滿足本項目資格條件。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的供應商,談判響應無效。 3、供應商信用信息 3-1、使用規(guī)則:對列入“信用中國”網站(http:// HYPERlink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執(zhí)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 HYPERlink "http://www.ccgp.gov.cn/" 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其響應無效; 3-2、截止時點:2020年6月23日14:00; 3-3、查詢記錄和證據留存方式:供應商提供書面聲明; 3-4、特別說明: (1)供應商如在成交通知書發(fā)出前出現違法失信行為,采購人仍有權利提請談判小組取消其成交資格; (2)供應商在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中已出具的書面聲明并不能取代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在評審前進行復查。(查詢渠道:“信用中國”(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 4、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的組成 4-1、談判函(格式) 4-2、談判一覽表(格式) 4-3、談判分項報價表(格式) 4-4、節(jié)能環(huán)保、環(huán)境標志產品明細表(格式,若有) 4-5、選配件報價表(格式,若有) 4-6、貨物說明一覽表(格式) 4-7、技術規(guī)格響應偏離表(格式) 要求:如所投產品為節(jié)能環(huán)保、環(huán)境標志產品,須按格式逐項填寫,并附相關證 明,否則評審時不給予折扣。 (1)對應談判文件《采購需求及技術要求》,按實際技術參數逐條填寫。 (2)明確填寫偏離情況并做出詳細說明。 (3)供應商應按實際響應的技術參數明確、如實填寫,不得照抄、復制談判文件技術參數要求。 注:技術響應證明資料所包含內容必須表述一致,如出現前后矛盾、與廠家技術資料 不符等情況將作為無效響應處理。 4-8、商務條款響應偏離表(格式) 要求: (1)對應談判文件《商務要求》,按實際商務條款逐條填寫。 (2)明確填寫偏離情況并做出詳細說明。 (3)供應商應按實際響應的商務條款如實填寫。 4-9、法定代表人授權書(格式) 要求:法定代表人參加談判時提供9-1“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被授權人參加談判時提供9-2“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4-10、資格證明文件 4-11、產品的合法渠道證明文件 4-12、項目實施方案 4-13、產品的技術文件 4-14、質量保證承諾 4-15、售后服務承諾 4-16、談判文件要求的其他資料及供應商認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資料。 5、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編寫說明 5-1、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應當按照競爭性談判文件給定的格式編制,格式之外的可自行編寫。否則,將作為無效響應處理。 5-2、供應商必須按照競爭性談判文件的規(guī)定和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人簽字(或蓋章),并逐頁加蓋供應商公章(正本為鮮章),如有遺漏,將作為無效響應處理。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復印件。如果正本與副本不一致,以正本為準。 5-3、除供應商對錯誤處需修改外,全套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應無涂改或行間插字或增刪。如有修改,修改處應加蓋供應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人簽字(或蓋章)確認。 5-4、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變質的墨水書寫。 5-5、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因書寫潦草、內容表達不清、印章或證明材料內容模糊難辨等導致的不利后果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5-6、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電子版內容須與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紙質版正本中的內容一致。 6、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的密封、裝訂 6-1、密封:談判時,供應商應自行將談判響應文件正本、副本單獨密封完好(標袋不得有破損), 電子文件密封在正本標袋中。標袋正面上要有標識并加蓋供應商公章(鮮章),標袋標識按給定式樣編寫(式樣見競爭性談判文件格式附件)。標袋應加貼封條,并在封條接縫處加蓋單位公章(鮮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人簽字(或蓋章); 6-2、裝訂:談判響應文件一律采用書籍(膠裝)方式裝訂。談判響應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電子文件(U盤或移動硬盤,謝絕光盤)一份。紙質談判響應文件均須A4紙雙面打印,分別各自裝訂成冊并編制目錄和頁碼。在每一頁的正下方清楚標明“第幾頁共幾頁”字樣,廠家證明材料原件除外。 7、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的計量單位 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中所使用的計量單位,除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 8、談判報價 8-1、談判貨幣:人民幣 單位:元(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8-2、談判報價是指產品到達使用地點,達到正常使用條件下的所有費用,包括產品的報價及所發(fā)生的運雜費(含保險)、現場安裝調試費及按現行稅收政策征收的一切稅費等。以競爭性談判文件的內容和要求作為談判響應依據。 8-3、談判報價 談判報價=設備價+運輸費+安裝費+培訓費+產品輔材費+售后服務費+保險費+相關伴隨費用等。 注:談判報價(每輪)超過采購預算的,談判響應無效。 8-4、供應商須對《采購內容及技術要求》中所包括涉及的采購事項進行完整報價,采購代理機構拒絕只對其中一部分進行報價的談判。供應商應在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中的分項報價表上標明擬對本次談判所采購的貨物和與貨物有關的服務單價和總價。任何有選擇的報價將不予接受,每項只允許有一個報價。 8-5、供應商要按所報貨物分項報價表內容填寫貨物品名、單價及總價、制造廠家等內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人簽署。分項報價表上的價格應按下列要求分項填寫: (1)所投貨物的設備價 (2)備品備件價(根據競爭性談判文件要求和貨物技術狀況列出質量保證期內需要的備品備件清單和價格) (3)專用工具價(如果需要使用) (4)安裝調試費 (5)貨物運至指定地點的運輸(含保險)費用 (6)售后服務費 (7)培訓費 (8)競爭性談判文件要求的所有伴隨服務的費用 (9)所有根據合同或其它原因應由供應商支付的稅款和其它應交納的費用都要包括在供應商提交的談判價格中。 8-6、供應商所報的談判價在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是固定不變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變更。任何包含價格調整要求的談判,將被認為是非響應性談判而予以拒絕。 8-7、選配件是所投產品的附件,僅作為采購人后期選擇購買,其報價不包含在本次談判總價內。 9、對供應商的其他要求: 9-1、供應商不得以他人名義談判和串通談判。 9-2、必須根據競爭性談判文件要求進行生產、供貨等。 9-3、非經采購人同意,不得將本項目內容進行分包實施,一經發(fā)現,立即取消其成交資格,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 9-4、接受采購人委托的相關單位對貨物內容、質量、進度、實施方案、價款支付與結算審核等的監(jiān)督和管理。 9-5、供應商應保證在本項目使用的任何產品和服務的任何一部分,不會產生因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或其它知識產權而引起的法律和經濟糾紛,由此引起的糾紛,由供應商承擔所有相關責任; 9-6、采購人享有在本項目實施過程中產生的知識成果及知識產權。供應商如欲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采用自有知識成果,需在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中聲明,并提供相關知識產權證明文件。使用該知識成果后,供應商須提供開發(fā)接口和開發(fā)手冊等技術文檔,并承諾提供無限期技術支持,采購人享有永久使用權。如采用供應商所不擁有的知識產權,則在報價中必須包含合法獲得該知識產權的相關費用。 9-7、供應商承諾給予采購人的各種優(yōu)惠條件不能包括采購項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購事項。供應商不能以“贈送、贈予”等任何名義提供貨物和服務以規(guī)避競爭性談判文件的約束。否則,供應商提供的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將作為無效響應處理,供應商的談判行為將作為以不正當手段排擠其他供應商認定。 五、談判擔保 1、擔保方式: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2、談判擔保遞交截止時間: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3、談判擔保應當按照法定形式提交。以電匯、轉賬等形式交納保證金的供應商,談判保證金僅限于通過對公賬戶以轉賬形式交納,談判結束后以轉賬形式退至供應商對公賬戶內。供應商須在談判前持銀行匯(存)款回執(zhí)單來延川縣政府采購中心財務部換領專用收款收據。若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談判擔保遞交截止時間收到足額談判保證金的,采購代理機構不予開具專用收款收據。 4、供應商參加談判時,必須以競爭性談判文件規(guī)定的方式提交談判擔保,并作為其談判響應的一部分。談判現場不辦理談判擔保收取事宜。若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談判擔保遞交截止時間收到足額談判保證金或有效談判擔保函的,或未在談判響應文件中附談判擔保憑證的,其談判響應文件無效。 5、退還談判保證金: (1)在談判截止時間前撤回已提交談判響應文件的供應商的談判保證金,將在采購代理機構收到供應商書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退還。 (2)所有未成交單位的談判保證金,將在成交通知書發(fā)出后提供投標保證金退款申請書(見附件)5個工作日內退還。 (3)成交單位的談判保證金在簽訂合同后,提供投標保證金退款申請書(見附件)以5個工作日內退還。 6、如談判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談判保證金將不予退還,提供擔保函的供應商將由專業(yè)擔保機構先行償付采購人損失: 6-1、供應商提供虛假資質謀取成交的; 6-2、供應商有圍標、串標現象,經查證屬實的; 6-3、供應商在談判文件規(guī)定的談判響應有效期內撤回談判響應文件的; 6-4、供應商自行放棄談判資格而未在談判會議前一天以書面形式告知采購代理機構的; 6-5、供應商自行放棄成交資格的; 6-6、成交單位不在規(guī)定的時效內領取《成交通知書》的; 6-7、成交單位不按規(guī)定支付招標服務費的; 6-8、成交單位因自身原因未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與采購人簽訂合同的。 六、談判響應 1、談判響應文件、必備資質文件的提交: 1-1、供應商應在談判截止時間前將談判響應文件密封送達談判地點; 1-2、逾期送達或者未按照談判文件要求密封的談判響應文件,將被拒收; 1-3、逾期送達的必備資質文件,將被拒收; 1-4、本次談判不接受郵寄的談判響應文件、必備資質文件。 2、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的補充、修改與撤回: 2-1、供應商在遞交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以后,在規(guī)定的談判截止時間之前,可以書面形式補充、修改或撤回已遞交的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并以書面形式通知采購代理機構。補充、修改的內容應當按競爭性談判文件要求簽署、蓋章,并作為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的組成部分。補充、修改的內容與相應文件不一致的,以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準; 2-2、供應商提出修改要求的,須在談判響應截止時間前密封送到采購代理機構,并在封面上加注“修改”字樣。 2-3、供應商提出撤標要求的,須在談判響應截止時間前以書面形式(經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人簽字)通知采購代理機構。如采取傳真形式撤回談判響應,隨后必須補充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人簽署的要求撤回談判響應的正式文件。采購代理機構攝像留存后,將要“撤回”的談判響應文件(包含紙質及電子版)退還供應商,供應商簽字確認領取。 2-4、談判截止時間之后,供應商不得補充、修改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 2-5、在談判截止時間至談判響應有效期滿之前,供應商不得撤回其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否則其談判保證金將不予退還,提供談判擔保的供應商將由專業(yè)擔保機構先行償付采購人損失。 3、競爭性談判響應有效期: 3-1、自提交談判響應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個日歷日。談判響應有效期短于談判文件規(guī)定的談判響應有效期,按無效談判響應處理。成交單位的談判響應有效期延長至合同執(zhí)行完畢。 3-2、在原有有效期結束前,采購代理機構可要求供應商延長談判響應有效期。拒絕延長有效期的供應商有權收回談判保證金,但不得參與該項目后續(xù)采購活動。同意延長有效期的供應商應相應延長談判擔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談判響應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4、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惡意串通,對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追究法律責任,談判響應無效: 4-1、供應商直接或者間接從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處獲得其他供應商的相關情況并修改其談判響應文件; 4-2、供應商按照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的授意撤換、修改談判響應文件; 4-3、供應商之間協(xié)商報價、技術方案等談判響應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4-4、屬于同一集團、協(xié)會、商會等組織成員的供應商按照該組織要求協(xié)同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4-5、供應商之間事先約定由某一特定供應商成交; 4-6、供應商之間商定部分供應商放棄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或放棄成交; 4-7、供應商相互之間,為謀求特定供應商成交或排斥其他供應商的其他串通行為。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供應商串通談判,其談判響應無效: 5-1、不同供應商的談判響應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 5-2、不同供應商委托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談判事宜; 5-3、不同供應商的談判響應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或者聯(lián)系人為同一人; 5-4、不同供應商的談判響應文件異常一致或者談判報價呈現規(guī)律性差異; 5-5、不同供應商的談判響應文件相互混裝; 5-6、不同供應商的談判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的賬戶轉出。 七、談判、評審及定標 1、談判 1-1、采購代理機構按競爭性談判文件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組織談判。 1-2、所有參會人員應簽名報到,以證明其出席。供應商未參加談判的,視同認可談判結果。 1-3、談判會議由采購代理機構主持。主持人宣讀談判會議開始,并宣讀會場紀律,宣布參加會議的供應商名單。 1-4、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人與監(jiān)標人當眾共同查驗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的密封情況,簽字確認并宣讀檢查結果。未通過審查的將作為無效響應處理。 1-5、宣布談判會議結束,所有供應商離場。 1-6、采購代理機構對談判過程進行攝像、文字記錄,并存檔備查。 1-7、供應商代表對談判過程有疑義的,以及認為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相關工作人員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應當場提出詢問或回避申請。 2、評審 2-1、談判小組 (1)采購代理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4號)等規(guī)定,依法組建談判小組。 (2)采購人派一名代表進入談判小組,并向采購代理機構出具授權函。 (3)談判小組應推薦一名評審專家擔任評審組長,并由評審組長牽頭組織該項目評審工作,采購人授權的評審專家,不得擔任評審組長。 (4)談判小組成員不得參加談判活動。 (5)談判小組成員應當遵守并履行下列職責義務: a、遵紀守法,客觀、公正、認真負責地履行職責,根據談判文件規(guī)定的評審程序、評審方法和評審標準審查談判響應文件是否符合競爭性談判文件的要求,并做出評價; b、確認或修定談判文件; c、資格審查、符合性審查、評價談判響應文件是否符合談判文件的商務、技術等實質性要求; d、談判小組可要求供應商就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中含義不明確的內容進行書面說明并提供相關材料 e、依據競爭性談判文件的要求和評審標準進行評審,推薦成交候選單位名單,對評審意見承擔個人責任; f、對評審過程及各供應商的商業(yè)機密予以保密; g、擬定評審結果; h、向財政部門報告在評審過程中發(fā)現的供應商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 i、配合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答復各供應商提出的質疑; j、配合各部門的投訴處理和監(jiān)督檢查工作。 2-2、在政府采購活動中,采購人員及相關人員(包括談判小組)與供應商有下列利害關系之一的,應當回避: (1)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與供應商存在勞動關系; (2)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擔任供應商的董事、監(jiān)事; (3)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是供應商的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 (4)與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 (5)與供應商有其他可能影響政府采購活動公平、公正進行的關系。 2-3、談判原則:堅持公平、公正、擇優(yōu),禁止不正當競爭。 2-4、評審辦法:根據質量和服務均能滿足談判文件實質性響應要求且最后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 2-5、談判工作程序:資格審查、符合性審查、澄清、評價、推薦成交候選人的工作程序進行評審。 2-5-1、資格審查 談判會議結束后,由談判小組依法對供應商的資格進行審查,審查合格的供應商方可進入下一評審階段。缺項或一項不符合要求即不合格,不合格的供應商其談判響應無效。供應商須在提交談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單獨提交下述資質證明材料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一套,逾期不接受任何補充資料: 2-5-1-1、基本資格條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的供應商條件 2-5-1-2、特定資格條件: 1、投標人具有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三證合一的投標人只需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2、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直接參加投標只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3、投標人不得為“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供應商,不得為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被財政部門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提供查詢結果網頁截圖并加蓋供應商公章);4、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5、繳納保證金憑證。 2-5-2、符合性審查 依據談判文件的規(guī)定,對資格合格者談判響應文件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對談判文件的響應程度進行審查,以確定是否對談判文件的實質性內容做出響應,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未通過審查的按無效響應處理: (1)供應商名稱與登記領取談判文件的單位名稱不一致; (2)除明確允許供應商可以自行編寫的外,談判響應文件未按照談判文件給定的格式編制; (3)談判響應文件未按照談判文件要求的方式裝訂; (4)談判響應文件未按照談判文件的要求蓋章簽字; (5)談判響應文件不符合談判文件要求的數量; (6)針對同一項目遞交兩份或多份內容不同的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未書面聲明哪一份是有效的或出現選擇性報價的 (7)談判報價(每輪)超過采購預算; (8)談判有效期不符合談判文件的要求; (9)對談判文件商務要求未作出明確且實質性響應; (10)對談判文件技術要求是未作出明確且實質性響應; (11)談判響應文件含有采購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條件; (12)法律、法規(guī)和談判文件規(guī)定的其他無效情形。 2-5-3、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的澄清: (1)談判小組在對響應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響應程度進行審查時,可以要求供應商對響應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顯文字和計算錯誤的內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供應商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響應文件的范圍或者改變響應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談判小組要求供應商澄清、說明或者更正響應文件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供應商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加蓋公章。由授權代表簽字的,應當附法定代表人授權書。 (2)書寫錯誤的評審標準: 談判小組在評審過程中,發(fā)現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按以下原則修正: a、談判響應文件有關內容與“談判報價一覽表”不一致的,以“談判報價一覽表”為準; b、大寫金額與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 c、單價金額小數點或者百分比有明顯錯位的,以“談判報價一覽表”的總價為準,并修改單價; d、總價金額與按單價匯總金額不一致的,以單價乘以數量的計算結果為準; e、談判響應文件圖表與文字不符時,以文字為準; f、談判響應文件正本與副本不符時,以正本為準; g、對不同文字文本談判響應文件的解釋發(fā)生異議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h、分項報價表、貨物說明一覽表、技術響應及偏離表中的技術響應參數、規(guī)格型號不一致時,以分項報價表為準; i、多處內容交叉不符時,以談判小組評審結果為準。 注:按上述方法修正的內容(其中,同時出現上述a至d兩種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規(guī)定的順序修正),經供應商確認后產生約束力,供應商不確認的,其談判響應無效。 (3)談判小組認為供應商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通過符合性審查供應商的報價,有可能影響產品質量或者不能誠信履約的,應當要求其在談判現場合理的時間內提供書面說明,必要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供應商不能證明其報價合理性的,談判小組應當將其作為無效響應處理。 2-5-4、評議: (1)談判小組評審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響應性及符合性只根據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本身的內容,而不尋求其他外部證據。 (2)談判小組所有成員應當集中與單一供應商分別進行談判,并給予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平等的談判機會。 (3)在談判過程中,談判小組可以根據談判文件和談判情況實質性變動采購需求中的技術、服務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條款,但不得變動談判文件中的其他內容。實質性變動的內容,須經采購人代表確認。 (4)談判結束后,談判小組應當要求所有實質性響應的供應商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最后報價。 (5)評審采取逐項分步評審方式,每一步評審不符合者,按無效響應處理,不進入下一步評審。談判小組應當從質量和服務均能滿足談判文件實質性響應要求的供應商中,按照最后報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推薦候選人。(注:因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進行價格調整的,以調整后的價格作為評審價,詳見2-6。) (6)其他需說明的情況: a、對于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中不構成實質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規(guī)、不一致或不規(guī)則,采購人可以接受,但這種接受不能損害或影響任何供應商的相對排序; b、如果談判響應實質上沒有響應競爭性談判文件的要求,其談判響應將被拒絕,供應商不得通過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離或保留從而使其談判響應成為實質上響應的談判響應。 c、無論談判的結果如何,談判期間一切費用自理。 2-6、政府采購政策評分標準 2-6-1、小微企業(yè)的價格評分標準 (1)對小型、微型企業(yè)產品的價格給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其評審價=談判報價*(1-6%)。 (2)聯(lián)合體共同參加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的政府采購活動,聯(lián)合協(xié)議中約定,小型和微型企業(yè)的協(xié)議合同金額占到聯(lián)合體協(xié)議合同金額的30%以上的,可給予聯(lián)合體2%的價格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其評審價=談判報價*(1-2%)。 (3)參加本項目的小微企業(yè)須提供《小微企業(yè)聲明函》(附件),未提供的不視為小微企業(yè)。本項目提供的貨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業(yè)注冊商標的貨物,小型、微型企業(yè)提供中型企業(yè)制造的貨物的,視同為中型企業(yè)。供應商須做出承諾,保證真實性,如有虛假,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小微企業(yè)按《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和《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國家統(tǒng)計局、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印發(fā)<中小企業(yè)劃型標準規(guī)定>的通知》(工信部聯(lián)企業(yè)【2011】300號)文件規(guī)定標準確認。 2-6-2、監(jiān)獄企業(yè)的價格評分標準 (1)在政府采購活動中,監(jiān)獄企業(yè)視同小型、微型企業(yè),享受預留份額、評審中價格扣除等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的政府采購政策。對監(jiān)獄企業(yè)產品的價格給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其評審價=談判報價*(1-6%)。 (2)監(jiān)獄企業(yè)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時,應當提供由省級以上監(jiān)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jiān)獄企業(yè)的證明文件。 (3)監(jiān)獄企業(yè)按《財政部、司法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jiān)獄企業(yè)發(fā)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文件規(guī)定標準執(zhí)行。 2-6-3、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的價格評分標準 (1)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yè),享受預留份額、評審中價格扣除等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的政府采購政策。對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產品的價格給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其評標價=談判報價*(1-6%)。 (2)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屬于小型、微型企業(yè)的,不重復享受政策。 (3)符合條件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在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時,應當提供本通知規(guī)定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見附件),并對聲明的真實性負責,未提供的不視為殘疾人福利性單位。 2-6-4、節(jié)能產品、環(huán)境標志產品政策 (1)節(jié)能產品、環(huán)境標志產品根據《財政部、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fā)<節(jié)能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的通知》(財庫【2004】18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政府強制采購節(jié)能產品制度的通知》(國辦發(fā)〔2007〕51號)、《財政部、國家環(huán)??偩致?lián)合印發(fā)<關于環(huán)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實施的意見>》(財庫【2006】90號)、《財政部、發(fā)展改革委、生態(tài)環(huán)境部、市場監(jiān)管總局關于調整優(yōu)化節(jié)能產品、環(huán)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zhí)行機制的通知》(財庫〔2019〕9號)、《關于印發(fā)節(jié)能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的通知》(財庫〔2019〕19號)、《關于印發(fā)環(huán)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的通知》(財庫〔2019〕18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供應商在談判響應文件中對所投產品為節(jié)能、環(huán)保、環(huán)境標志產品品目清單中的產品,在談判報價時必須對此類產品單獨分項報價,并提供品目清單內產品截圖和認證證書,未提供節(jié)能、環(huán)境標志產品計分明細表及品目清單內產品截圖清單和認證證書的不給予折扣。其評標價=最終談判報價*(1-1%)。 (3)若節(jié)能、環(huán)保、環(huán)境標志品目清單內的產品僅是構成所投產品的部件、組件或零件的,則該所投產品不享受鼓勵優(yōu)惠政策。 (4)節(jié)能、環(huán)保、環(huán)境標志產品部分計分只對屬于品目清單內的非強制類產品給予折扣,強制類產品不給予折扣。 (5)對于同時列入環(huán)保品目清單和節(jié)能品目清單的產品,應當優(yōu)先于只列入其中一個清單的產品。 (6)獲得上述認證的產品在談判時應提供有效證明材料。以上所有證明文件復印件須加蓋供應商公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否則不給予折扣。 2-7、特殊情況處理 單一產品采購項目,提供相同品牌產品且通過資格審查、符合性審查的不同供應商參加同一合同項下談判的,按一家供應商計算,最后談判報價低的獲得成交供應商推薦資格,若最后談判報價相同,則由全體談判小組成員無記名投票,得票高者獲得成交供應商推薦資格,其他同品牌供應商不作為成交候選供應商。 非單一產品采購項目,多家供應商提供的核心產品(電磁雙頭大鍋灶)品牌相同的,按照前款規(guī)定處理。 3、定標 3-1、定標程序 (1)談判小組依據談判文件的要求,對供應商進行認真評審。經過評審、談判、澄清、最后報價等程序后,從質量和服務均能滿足談判文件實質性響應要求的供應商中,按照最后報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推薦3名以上成交候選人,并編寫評審報告。 (2)談判小組成員應當在評審報告上簽字,對自己的評審意見承擔法律責任。談判小組成員對評審報告有異議的,談判小組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推薦成交候選人。對評審報告有異議的,應當在評審報告上簽署不同意見,并說明理由,否則視為同意評審報告。 (3)采購代理機構應當自評審結束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評審報告送交采購人。采購人在收到評審報告5個工作日內,從評審報告提出的成交候選人中,根據質量和服務均能滿足采購文件實質性響應要求且最后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單位。確定結果后,采購人向采購代理機構出具《定標復函》。采購人逾期未確定成交單位且不提出異議的,視為確定評審報告推薦的最后報價最低的供應商為成交供應商。 (4)采購代理機構接到采購人的《成交復函》后,在2個工作日內,將成交結果在陜西省政府采購網上發(fā)布公告。公告發(fā)布1個工作日,其他供應商若有異議,按《政府采購法》第52條執(zhí)行。 3-2、成交單位確定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對未成交原因不作任何解釋,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不予退還(含紙質及電子版文件)。 4、談判響應無效的情形: 4-1、未按照談判文件的規(guī)定提交談判保證金的; 4-2、談判響應文件未按談判文件要求簽署、蓋章的; 4-3、不具備談判文件中規(guī)定的資格要求的; 4-4、報價超過談判文件中規(guī)定的預算金額的; 4-5、談判響應文件含有采購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條件的; 4-6、提供虛假材料謀取成交的; 4-7、采取不正當手段詆毀、排擠其他供應商的; 4-8、法律、法規(guī)和談判文件規(guī)定的其他無效情形。 5、成交通知書 5-1、成交通知書將在成交公告發(fā)布的同時由采購代理機構向成交人發(fā)出,成交人應在接到采購代理機構通知之日起七日內領取成交通知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領取成交通知書的,談判保證金不予退還。提供談判擔保的供應商將由專業(yè)擔保機構先行償付采購人損失。 5-2、成交通知書發(fā)出后,采購人不得違法改變成交結果,成交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棄成交。 八、合同 1、成交單位在收到成交通知書后三十(30)個日歷日內,應按競爭性談判文件的要求與采購人簽訂合同。成交單位因自身原因不按規(guī)定與采購人簽訂供貨合同,則采購人將廢除授標,談判保證金不予退還。給采購人造成損失超過履約保證金額的,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并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2、成交供應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購合同的,采購人可以與排位在成交供應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選供應商簽訂政府采購合同,以此類推,也可以重新開展采購活動。因自身原因拒絕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的或者未按合同約定進行履約的,成交人不得參加對該項目重新開展的招標活動。 3、成交通知書將是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競爭性談判文件、成交單位的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及評議過程中有關的澄清文件均作為合同附件。 4、成交后,成交人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完成談判項目的供貨,不允許成交后另行轉包或者分包履行。 5、所簽訂的合同不得對談判文件確定的事項和成交人談判響應文件作實質性修改。 6、采購人需追加與合同標的相同的貨物、工程或服務的,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可以與供應商協(xié)商簽訂補充合同,但所有補充合同的采購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的百分之十。 九、合同的履約驗收 采購人應按照政府采購合同約定的技術、服務、安全標準組織對供應商每一項技術、服務、安全標準的履約情況進行驗收,并出具驗收書。 十、招標服務費 無 十一、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如果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的,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將按《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非招標方式管理辦法》(財政部第74號令)等有關規(guī)定終止競爭性談判采購活動,發(fā)布項目終止公告并說明原因,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1、因情況變化,不再符合規(guī)定的競爭性談判采購方式適用情形的; 2、出現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 3、談判小組三分之二以上的專家認定所有談判報價存在價格不實的現象; 4、在采購過程中符合競爭要求的供應商或者報價未超過采購預算的供應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購非招標方式管理辦法》(財政部第74號令)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情形除外。 十二、特殊情況處理 根據陜西省財政廳關于政府采購信息公告有關事項的通知(陜財辦采資〔2018〕26號),參加采購活動或符合采購需求的供應商只有一家,經評審專家審核認為采購文件沒有傾向性、歧視性條款,采購人不改變采購需求,擬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的,可以現場自行決定采用,不再進行公示。 十三、詢問、質疑與投訴 1、詢問 供應商對政府采購活動事項有疑問的,可以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詢問。 2、質疑 2-1、供應商認為談判文件、采購過程和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具體時限為: (1)對可以質疑的采購文件提出質疑的,為收到采購文件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 (2)對采購過程提出質疑的,為各采購程序環(huán)節(jié)結束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 (3)對成交結果提出質疑的,為成交結果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 2-2、供應商須在法定質疑期內一次性提出針對同一采購程序環(huán)節(jié)的質疑。 2-3、供應商必須按照財政部發(fā)布的《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函范本》及其制作說明提出質疑。 2-4、供應商提出質疑應當提交必要的證明材料,證據來源必須合法,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有權將質疑函轉發(fā)質疑事項各關聯(lián)方,請其作出解釋說明。質疑函內容不得含有虛假、惡意成分。對捏造事實、提供虛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證明材料,濫用維權擾亂采購秩序的惡意質疑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將駁回。 2-5、供應商可以委托代理人進行質疑,須提交授權委托書。其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具體權限、期限和相關事項。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供應商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鮮章)。 2-6、供應商應在法定期限內以書面形式提出質疑,聯(lián)系人:王工,聯(lián)系方式: 0911-8331531,地址:延川縣政府采購中心(延川縣財政局一樓)。 3、投訴 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按《政府采購法》第55條和《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17條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十四、拒絕商業(yè)賄賂 1、遵照陜西省財政廳的規(guī)定,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供應商和評審專家在談判活動中,都要簽訂相應的《拒絕政府采購領域商業(yè)賄賂承諾書》,并對違反承諾的行為承擔全部責任。 2、供應商必須填寫一份《拒絕政府采購領域商業(yè)賄賂承諾書》(附件),并附在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中,同時應保證談判響應文件正、副本中一致。 第三章 采購內容及技術要求 注:技術要求為實質性要求,不得負偏離。 1、規(guī)格:900mm *380mm *1000mm 數量:300個 2、材質:不銹鋼為主基材,沖壓成型,具有較好的防腐、防銹、耐磨、耐酸堿及質硬等性能。 3、特點:款式美觀,實用,耐用,穩(wěn)定,防盜型。 4、頂蓋及地座厚度1.0mm 201不銹鋼。 5、桶架厚度1.0 mm201不銹鋼,桶身前后門板為1.0厚不銹鋼,內留有固定地面上螺絲孔處(方便安裝固定地面)。 6、分類果皮箱整體采用戶外專用塑粉噴涂,桶頂及桶身外架為灰白色,開部處為墨綠色,桶底座為不銹鋼本色。 7、垃圾入口處安裝有1.0mm厚不銹鋼投口框,煙灰缸入口處安裝有1.0厚mm不銹鋼投口框。 8、內桶采用鍍鋅板制作(總容量約為80L,單個40L)耐摔,防腐蝕。 9、標示:采用戶外油漆絲印,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標志,色彩鮮艷。 10、桶門配用防盜專用不銹鋼三角鎖,配不銹鋼通用鎖匙。 11、產品質保期:5年。 12、交貨期10天。 第四章 商務要求 一、交貨期及地點: 1、 交貨期:合同簽訂之日起10個日歷日內供貨完畢。 2、 地 點:延川縣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站指定地點。 二、包裝、運輸、安裝、調試及培訓要求: 1、包裝:應采取防潮、防曬、防腐蝕、防震動及防止其它損壞的必要措施。成交人應承擔由于其包裝或防護措施不妥而引起的貨物銹蝕、損壞和丟失等任何損失造成的責任或費用。 2、運輸:選擇運輸風險小、運費低、距離短的運輸路線。運雜費一次包死在總價內,包括生產廠到現場所需的裝卸、運輸(含保險費)、現場保管費、二次倒運費、吊裝費等費用。 3、安裝、調試及培訓:成交人負責所有設備的安裝、調試、培訓工作,所有費用一次包死在總價內。每套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后,成交人必須安排技術人員對使用單位的設備管理人員進行操作應用及維護保養(yǎng)方面的技能培訓,使其掌握基本技能。 三、付款方式: 1、貨物全部運到采購人指定地方,安裝完畢并經終驗合格后,賣方持《終驗合格單》原件和全額發(fā)票在買方處辦理百分之九十五(95%)貨款的支付手續(xù)。 2、自終驗結束之日起至質保期滿后,在無索賠爭議的情況下,在買方處辦理百分之五(5%)貨款的支付手續(xù)。 四、驗收 1、項目驗收分初驗和終驗: 初驗:貨物到達交貨地點后,由使用單位根據合同對貨物(設備)的名稱、品牌、規(guī)格、型號、產地、數量進行檢查。 終驗:所有貨物(設備)安裝、調試完畢,正常使用10個日歷日后,由采購人進行終驗(最終驗收),合格后簽發(fā)《終驗合格單》。 2、驗收不合格的成交單位,必須在接到通知后7個日歷日內確保貨物通過驗收。如接到通知后7個日歷日內驗收仍不合格,采購人可提出索賠或取消其供貨合同。采購代理機構將把成交資格授予評審排序下一名的成交單位。 3、驗收依據 (1)合同文本及合同補充文件(條款); (2)產品的合法來源渠道證明文件、響應功能證明材料; (3)競爭性談判文件; (4)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 (5)合同貨物清單; (6)生產廠家的企業(yè)資質、貨物的執(zhí)行標準。 五、質量保證 1、質保期為終驗合格后不少于5年,成交人承諾的質保時間超過競爭性談判文件要求的,按其承諾時間質保。 2、成交單位承諾的質保期起始時間為終驗合格之日。 3、所有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范和相關政策。所有產品及輔材必須是未使用過的新產品,質量優(yōu)良、渠道正當,配置合理。 4、質保期出現的質量問題由成交單位負責解決并承擔所有費用。質保期后如需更換零部件,成交應以優(yōu)惠價提供。 六、合同實施: 1 、成交單位應在合同簽訂后7個日歷日內安排人員(項目組成人員簡歷表所列)與使用單位就送貨、安裝等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2 、若因成交單位原因未能在工期內完成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由此對采購人造成的延誤和一切損失,由成交單位人承擔和賠償。 七、違約責任: 1、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的相關條款執(zhí)行。 2、未按合同要求提供產品或產品質量不能滿足技術要求,采購人有權終止合同,并對供方違約行為進行追究,同時按《政府采購法》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注:商務要求為實質性要求,不得負偏離。 第五章 合同條款 一、供貨合同格式 延川縣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站關于果皮箱的采購(項目編號:ZFCG-延川縣-2020-00069),由延川縣政府采購中心組織競爭性談判。延川縣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站(以下簡稱“買方”)確定 (成交單位名稱) (以下簡稱“賣方”)為成交單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買方通過競爭性談判采購 (貨物名稱) ,并接受了賣方以價格 成交金額大寫) (以下簡稱“合同價”)提供的產品及服務。 本合同在此聲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詞語和術語的含義與合同條款中定義的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與本合同一起閱讀和解釋: 1)合同條款 2)合同條款附件 附件1—貨物清單 附件2—質量保證承諾 附件3—售后服務方案 3)成交通知書 4)競爭性談判文件 5)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 3、考慮到買方將按照本合同向賣方支付貨款,賣方在此保證全部按照合同的規(guī)定向買方提供貨物和服務,并修補缺陷。 4、考慮到賣方提供的貨物和服務并修補缺陷,買方在此保證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方式向賣方支付合同價或其他按合同規(guī)定應支付的金額。 5、付款方式 5-1、貨物全部運到采購人指定地方,安裝完畢并經終驗合格后,賣方持《終驗合格單》原件和全額發(fā)票在買方處辦理百分之九十五(95%)貨款的支付手續(xù)。 5-2、自終驗結束之日起至質保期滿后,在無索賠爭議的情況下,在買方處辦理百分之五(5%)貨款的支付手續(xù)。 6、交貨期:自合同簽訂后 個日歷日。 交貨地點: 7、本合同一式伍份,其中,買方貳份,賣方貳份,周至縣財政局備案壹份。 8、本合同由買賣雙方共同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買方名稱: 地 址: 郵 編: 電 話: 傳 真: 代表簽字: 蓋章: 賣方名稱: 地 址: 郵 編: 電 話: 傳 真: 開戶銀行: 帳 號: 代表簽字: 蓋章: 二、合同條款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1、“合同”系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xié)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談判文件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合同價”系指根據本合同規(guī)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支付給賣方的價款。 1-3、“貨物”系指賣方根據本合同規(guī)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產品、部件或其它材料。 1-4、“服務”系指根據本合同規(guī)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如運輸、保險以及其它的伴隨服務,例如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guī)定賣方應承擔的其它義務。 1-5、“項目現場”系指本合同項下貨物安裝、運行的場地。 1-6、“合同條款”系指本合同條款。 1-7、“買方”是指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單位即延川縣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站。 1-8、“賣方”是指提供本合同內的貨物和服務的公司或其它實體即成交人。 1-9、“天”指日歷天數。 2、適用性 本合同條款適用于沒有被本項目談判文件規(guī)定條款、賣方的談判響應文件承諾條款所取代的范圍。 3、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3-1、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同或任何合同條文、規(guī)格、計劃、圖紙、模型或資料提供給與履行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人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須的范圍。 3-2、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款第3-1條所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3-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第3-1條所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后應將這些文件及全部復制件還給買方。 4、專利權 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使用該產品或產品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或其它知識產權的起訴。 5、技術規(guī)格 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必須等同或優(yōu)于本項目談判文件《技術規(guī)格與要求》所述的標準。若賣方在其談判響應文件中承諾的技術標準優(yōu)于本項目談判文件《技術規(guī)格與要求》所述標準的,按談判響應文件的承諾執(zhí)行。 6、檢驗和測試 6-1、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測試產品及其部件,以確認所供產品是否符合合同規(guī)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 6-2、檢驗和測試在買方指定的交貨地點進行。 6-3、如果任何被檢驗或測試的產品或部件不能滿足談判文件及合同的要求,買方可以拒絕接受該產品或部件,賣方應更換被拒絕的產品或部件,或者免費進行必要的修改以滿足規(guī)格的要求。 6-4、在交貨前,賣方應讓制造商對產品及其部件的質量、規(guī)格、性能、數量和重量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一份證明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驗收文件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guī)格、性能、數量和重量的最終檢驗,制造商檢驗的結果和細節(jié)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后面。 6-5、如果在產品使用壽命期內,根據檢驗結果,發(fā)現產品的質量或規(guī)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被證實有缺陷,包含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向賣方提出索賠。 7、包裝及運輸 7-1、賣方負責貨物到達交貨地點前的所有包裝、運輸、裝卸及保險事項,相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總價中。 7-2、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guī)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物在運轉中損壞。這類包裝應采取防漏、防曬、防腐蝕、防震動及防止其它損壞的必要保護措施。賣方應承擔由于其包裝或其防護措施不妥而引起貨物銹蝕、損壞和丟失的任何損失責任和費用。 7-3、貨物的運輸方式由賣方自行選擇,但包裝必須滿足貨物運輸和裝卸的要求,保證買方收到的是無任何損傷的貨物。否則,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自行承擔。 8、伴隨服務 8-1、賣方必須在合同生效后三十 (30)天內向買方提交所供貨物的技術文件(中文技術文件),例如:產品說明、圖紙、操作手冊、使用說明、維護手冊和/或服務指南等。 8-2、賣方應向買方提供下列所有服務,包括本項目談判文件“商務條款”與“技術規(guī)格與要求”中規(guī)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 (1)實施或監(jiān)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 和/或試運行; (2)提供貨物組裝 和/或 維修所需的工具; (3)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臺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4)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監(jiān)督或維護或修理,但前提條件是該服務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 (5)在賣方或制造廠和/或在項目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試運行、運行、維護和/或修理、軟硬件升級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8-3、賣方應提供本項目談判文件“商務條款”和“技術規(guī)格與要求”中規(guī)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行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8-4、如果賣方或制造廠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未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成協(xié)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9、備品備件 9-1、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與備品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1)買方從賣方選購備品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 (2)在備品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賣方應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采購所需的備品備件; (3)在備品備件停止生產后,如果買方要求,賣方應免費向買方提供備品備件的藍圖、圖紙和規(guī)格。 9-2、賣方應按照本項目談判文件“商務條款”和“技術規(guī)格與要求”中的規(guī)定提供所需的備品備件。 10、質量保證 10-1、質量保證期為終驗合格之日起 個月。 10-2、賣方應保證合同項下所供貨物是合同規(guī)定廠家制造的、全新的、未使用過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規(guī)格和性能要求的合格產品。賣方應保證其貨物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yǎng)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期內應具有滿意的性能。在貨物的質量保證期內,賣方對由于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而產生的故障負責。 10-3、根據檢驗結果或者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貨物的數量、質量或規(guī)格與合同不符,或證實貨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買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所發(fā)現的缺陷。 10-4、賣方收到通知后應在談判文件規(guī)定的時間內以合理的速度免費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 10-5、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后在談判文件規(guī)定的時間內沒有及時修補缺陷,買方可提出索賠,并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guī)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力不受影響。 11、索賠 11-1、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1)賣方同意退貨并用合同規(guī)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由此發(fā)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xù)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費用。 (2)根據貨物的偏差情況、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商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3)用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規(guī)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買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0-1條規(guī)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11-2、如果在買方發(fā)出索賠通知后三十(30)天內,賣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賣方接受。如賣方未能在買方發(fā)出索賠通知后三十(30)天內或買方同意的延長期限內,按照買方同意的上述規(guī)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買方將從未付貨款或從賣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若索賠金額超過未付貨款或履約保證金的,賣方必須用已收貨款進行彌補。 12、變更指令 12-1、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fā)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1)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制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guī)格; (2)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3)交貨地點; (4)賣方提供的服務。 12-2、如果上述變更使賣方履行合同義務的費用或時間增加或減少,將對合同價或交貨時間或兩者進行公平的調整,同時相應修改合同。賣方根據本條進行調整的要求必須在收到買方的變更指令后三十(30)天內提出。 13、合同修改 除了合同條款第12條的情況,不應對合同條款進行任何變更或修改,除非雙方同意并簽訂書面的合同修改書。 14、轉讓 未經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15、賣方履約延誤 15-1、賣方應按照本項目談判文件“商務條款”中規(guī)定的交貨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 15-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評價,并確定是否同意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15-3、除合同條款第20條規(guī)定的情況外,除非拖延是根據合同條款第15-2條的規(guī)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延誤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17條的規(guī)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 16、驗收 16-1、項目驗收分初驗和終驗: 初驗:貨物到達交貨地點后,由使用單位根據合同對貨物(設備)的名稱、品牌、規(guī)格、型號、產地、數量進行檢查。 終驗:所有貨物(設備)安裝、調試完畢,正常使用10個日歷日后,由采購人進行終驗(最終驗收),合格后簽發(fā)《終驗合格單》。 16-2、驗收不合格的成交單位,必須在接到通知后7個日歷日內確保貨物通過驗收。如接到通知后7個日歷日內驗收仍不合格,采購人可提出索賠或取消其供貨合同。采購代理機構將把成交資格授予評審排序下一名的成交單位。 16-3、驗收依據 (1)合同文本及合同補充文件(條款); (2)產品的合法來源渠道證明文件、響應功能證明材料; (3)談判文件; (4)成交人的談判響應文件; (5)貨物清單; (6)生產廠家的企業(yè)資質、貨物的執(zhí)行標準。 17、誤期賠償費 除合同條款第19條規(guī)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周的賠償費按合同價的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百分之五(5%)。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18條的規(guī)定終止合同。 18、違約終止合同 18-1、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采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fā)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內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15.2條的規(guī)定同意延長的期限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或誤期賠償費達到最高限額。 (2)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guī)定的其它任何義務。 (3)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為此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物品來影響買方在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 “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或隱瞞事實,損害買方利益的行為。 18-2、如果買方根據上述第18-1條的規(guī)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買方可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或服務,賣方應承擔買方因購買類似貨物或服務而產生的額外支出。但是,賣方應繼續(xù)執(zhí)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19、不可抗力 19-1、簽約雙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不能執(zhí)行合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延長,其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事件所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件系指買賣雙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能預見的,并且它的發(fā)生及其后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件,諸如戰(zhàn)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等。 19-2、受影響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盡快用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十四(14)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用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寄給對方審閱確認。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xù)一百二十天(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xié)議。 19-3、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20、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合同的終止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 21、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21-1、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fā)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于買方的便利,并明確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21-2、對賣方收到終止通知后三十(30)天內已完成并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于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1)僅對部分貨物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受; (2)取消對所剩貨物的采購,并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服務以及賣方以前已采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 22、爭議的解決 因執(zhí)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協(xié)商開始后六十(60)天還不能解決,雙方可依以下一種方式解決: 22-1、雙方達成仲裁協(xié)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2-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3、適用法律 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進行解釋。 24、通知 24-1、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送到合同專用條款中規(guī)定的對方的地址。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24-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準。 25、稅款 25-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和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買方需交納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25-2、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和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賣方需交納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賣方負擔。 26、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共同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六章 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格式 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編制說明 1、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應當按照競爭性談判文件給定的格式和要求編制,格式之外的可自行編寫。 2、供應商必須按照競爭性談判文件的規(guī)定和要求在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中指定的頁面落款處加蓋公章(鮮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人簽字(或蓋章),其余頁面逐頁加蓋供應商公章(鮮章)。競爭性談判文件凡是要求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之處,非法人單位的負責人均參照執(zhí)行。 3、紙質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均須A4紙雙面打印,分別各自裝訂成冊并編制目錄和頁碼,在每一頁的正下方清楚標明“第幾頁共幾頁”字樣,廠家證明材料原件除外。 4、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正本中的法人授權書須為原件,其它資質證明文件為復印件加蓋供應商公章(鮮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復印件。 政府采購項目 項目編號: ZFCG-延川縣-2020-00069 延川縣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站關于果皮箱的采購 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 供 應 商: 采購代理機構: 時 間: 目 錄 1. 談判函(格式) 2. 談判一覽表(格式) 3. 談判分項報價表(格式) 4. 節(jié)能環(huán)保、環(huán)境標志產品明細表(格式,若有) 5. 選配件報價表(格式,若有) 6. 貨物說明一覽表(格式) 7. 技術規(guī)格響應偏離表(格式) 8. 商務條款響應偏離表(格式) 9. 法定代表人授權書(格式) 10. 資格證明文件 11. 項目實施方案 12. 質量保證承諾 13. 售后服務承諾 14. 供應商認為有必要說明的事宜(若有) 15. 拒絕政府采購領域商業(yè)賄賂承諾書(格式) 16. 《小微企業(yè)聲明函》(格式,若有) 17. 《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格式,若有) 18. 監(jiān)獄企業(yè)證明文件(若有) 19. “節(jié)能產品”,“環(huán)境標志產品”證明材料(若有) 1.談判函(格式) 致:延川縣政府采購中心 根據貴單位 (采購項目名稱) 項目(項目編號)的談判公告,我方代表 (姓名、職務) 經正式授權并代表 (供應商名稱) 就該項目進行談判。 在此,我方鄭重承諾以下諸點,并負法律責任: 1、我方具備本項目競爭性談判文件中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 2、我方已詳細審閱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確認無誤。我方提交的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叁份,電子文件一份。 3、我方所附談判報價表中應提交和交付的貨物談判總價為人民幣:(同時用漢字大寫和數字表示的談判總價)。 4、我方已詳細審查全部競爭性談判文件(包括澄清函、補充通知等),完全理解供應商須知的所有條款。 5、我方完全滿足和響應競爭性談判文件中的各項商務和技術要求,若有偏差,已在談判響應文件中明確說明。 6、我方接受競爭性談判文件中全部合同條款,且無任何異議;保證忠實地執(zhí)行雙方所簽訂的合同,并承擔合同規(guī)定的責任和義務。 7、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競爭性談判文件中有關沒收談判保證金、要求專業(yè)擔保機構先行償付和拒絕談判的條款。 8、我方同意按照要求提供談判響應有關的一切數據或資料。 9、我方同意按競爭性談判文件規(guī)定,遵守貴方有關談判的各項規(guī)定和要求。 10、我方對本次談判內容及與本項目有關的知識產權、技術資料、商業(yè)秘密及相關信息保密。 11、我方與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無任何的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2、若我方被選為成交供應商,我方保證按有關規(guī)定向貴方支付招標服務費。 13、談判響應有效期為自提交談判響應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個日歷日。 14、所有關于本項目的函電,請按下列地址聯(lián)系: 供應商名稱(公章): 詳 細 地 址: 開 戶 銀 行: 帳 號: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人(簽字或蓋章): 聯(lián)系電話/手機: 年 月 日 2.談判一覽表(格式) 供應商名稱: (供應商公章) 項目編號談判總價 (人民幣:元)交貨期 (日歷日)質保期 (月)(大寫)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人(簽字或蓋章): 日 期: 3.談判分項報價表(格式) 供應商名稱: (供應商單位公章) 項目編號: 序號貨物內容規(guī)格數量(個)單價(元)總價 (元)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人(簽字或蓋章): 日 期: 4、節(jié)能環(huán)保、環(huán)境標志產品明細表 (格式,若有) 供應商名稱: (供應商公章) 項目編號: 序號產品名稱制造廠家規(guī)格型號類別認證證書編號數量單價 (人民幣元)總價 (人民幣元)合計(人民幣元)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人(簽字或蓋章): 日 期: 5.選配件報價表(格式,若有) 供應商名稱: (供應商公章) 項目編號: 序號名 稱品牌及型號制造廠家規(guī)格和說明單位 數量單價 (人民幣元)總價 (人民幣元)備 注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人(簽字或蓋章): 日 期: 6.貨物說明一覽表(格式) 供應商名稱: (供應商公章) 項目編號: 序 號名 稱配置、規(guī)格及主要技術參數制造廠家數量交貨期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人(簽字或蓋章): 日 期: 7.技術規(guī)格響應偏離表(格式) 供應商名稱: (供應商公章) 項目編號: 序號談判文件技術要求談判響應文件技術響應偏離情況偏離說明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人(簽字或蓋章): 日 期: 8.商務條款響應偏離表(格式) 供應商名稱: (供應商公章) 項目編號: 序號談判文件商務要求談判響應文件商務響應偏離情況偏離說明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人(簽字或蓋章): 日 期: 9.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格式) 9-1、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 致:延川縣政府采購中心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權 限辦理本次招標采購項目的談判、聯(lián)系、洽談、簽約、執(zhí)行等具體事務,簽署全部有關文件、文書、協(xié)議及合同。有效期自提交談判響應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個日歷日企業(yè) 信息企 業(yè) 名 稱 法 定 地 址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證號工商登記機關網 址法定代 表人姓 名性 別職 務聯(lián)系電話傳 真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二代身份證正、反兩面都需復印 (粘貼處)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供應商名稱: (供應商單位公章) 日 期: 9-2、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致:延川縣政府采購中心被授 權項 目與 內容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授權范圍全權辦理本次招標采購項目的談判、聯(lián)系、洽談、簽約、執(zhí)行等具體事務,簽署全部有關文件、文書、協(xié)議及合同。法律責任本公司對被授權人在本項目中的簽名承擔全部法律責任。授權期限本授權書自提交談判響應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個日歷日企業(yè)信息企 業(yè) 名 稱 法 定 地 址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證號法定代表人姓名性 別職務手機號碼被授權人姓名性 別職務手機號碼通訊地址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二代身份證正、反兩面都需復印 (粘貼處) 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 二代身份證正、反兩面都需復印 (粘貼處)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權人簽字或蓋章:供應商名稱: (供應商單位公章) 日 期: 10.資格證明文件 11. 產品的合法渠道證明文件 12.項目實施方案 13.產品的技術文件 14.質量保證承諾 15.售后服務承諾 16. 供應商認為有必要補充說明的事宜(若有) 17.《拒絕政府采購領域商業(yè)賄賂承諾書》(格式) 陜西省政府采購供應商 拒絕政府采購領域商業(yè)賄賂承諾書 為響應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治理政府采購領域商業(yè)賄賂行為的號召,我單位作為 (項目名稱) 的供應商,在此莊嚴承諾: 1、在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中遵紀守法、誠信經營、公平競標。 2、不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和政府采購評審專家進行任何形式的商業(yè)賄賂以謀取交易機會。 ? ?3、不向政府采購采購代理機構和采購人提供虛假資質文件或采用虛假應標方式參與政府采購市場競爭并謀取成交。 ? ?4、不采取“圍標、陪標”等商業(yè)欺詐手段獲得政府采購定單。 ??5、不采取不正當手段低毀、排擠其他供應商。 ??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務時“偷梁換柱、以次充好”損害采購人的合法權益。 ??7、不與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政府采購評審專家或其它供應商惡意串通,進行質疑和投訴,維護政府采購市場秩序。 ? ?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監(jiān)督和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采購要求,承擔因違約行為給采購人造成的損失。 9、不發(fā)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購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原則的行為。 ????承諾單位: (蓋章) ????全權代表: (簽字) 地 址: ????電 話: 18.《小微企業(yè)聲明函》(格式,若有) 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的規(guī)定,由供應商自行聲明并對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小微企業(yè)聲明函 致:延川縣政府采購中心 本公司鄭重聲明,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的規(guī)定,本公司為 (請?zhí)顚懀褐行?、小型、微型)企業(yè)。即,本公司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根據《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國家統(tǒng)計局、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印發(fā)中小企業(yè)劃型標準規(guī)定的通知》(工信部聯(lián)企業(yè)【2011】300號)規(guī)定的劃分標準,本公司為 (請?zhí)顚懀褐行?、小型、微型)企業(yè)。 2、本公司參加 (采購人)的 項目采購活動提供本企業(yè)制造的貨物,由本企業(yè)承擔工程、提供服務,或者提供其他 (請?zhí)顚懀褐行汀⑿⌒?、微型)企業(yè)制造的貨物。本條所稱貨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業(yè)注冊商標的貨物。 本公司對以上聲明的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序號產品類型產品名稱制造商金額(萬元)所占比例1本企業(yè)制造的貨物2其他中型企業(yè)制造的貨物3其他小型企業(yè)制造的貨物4其他微型企業(yè)制造的貨物特此聲明! 注: 1、本聲明函對中小企業(yè)參與政府采購活動時適用。 2、如提供其他中小企業(yè)的貨物須按此格式附其他中小企業(yè)的《中小企業(yè)聲明函》 供應商名稱(公章): 日期: 19.《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格式,若有) 根據《三部門聯(lián)合發(fā)布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yè)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的規(guī)定,由供應商自行申明,并對申明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 本單位鄭重聲明,根據《財政部 民政部 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yè)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 141號)的規(guī)定,本單位為符合條件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且本單位參加______單位的______項目采購活動提供本單位制造的貨物(由本單位承擔工程/提供服務),或者提供其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制造的貨物(不包括使用非殘疾人福利性單位注冊商標的貨物)。 本單位對上述聲明的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序號產品類型產品名稱制造商金額 (萬元)所占比例1本企業(yè)制造的貨物2其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制造的貨物 注:1、本聲明函對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參與政府采購活動時適用。 2、如提供其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的貨物須按此格式附其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 單位名稱(蓋章): 日 期: 20.監(jiān)獄企業(yè)證明文件(若有) 說明:根據《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jiān)獄企業(yè)發(fā)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的規(guī)定,監(jiān)獄企業(yè)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時,應當提供由省級以上監(jiān)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jiān)獄企業(yè)的證明文件。 21.“節(jié)能產品”,“環(huán)境標志產品”證明材料(若有) 說明: 1、供應商提供的產品屬于“節(jié)能產品”,“環(huán)境標志產品”的,應按照談判文件要求提供品目清單內產品截圖和認證證書,并加蓋供應商公章。 2、未按照第1條要求提供的,評審時不予以考慮。 附件: 封袋正面標識式樣 投標保證金退款申請書 延川縣政府采購中心: 我公司參與 采購方式的(項目編號:ZFCG ) 項目已經結束,我公司交納的談判保證金元已經到期,現申請委托我單位身份證號:前來辦理退款事宜,請貴單位將該款項退至以下賬戶(須為公司基本賬戶),如填寫內容不真實,我公司承擔由此可能產生的風險和責任: 戶 名: 開戶行: 行 號: 賬 號: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正面)粘貼處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反面)粘貼處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正面)粘貼處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反面)粘貼處注:中標單位還須附保證金轉賬憑據復印件、中標(成交)通知書復印件、采購合同復印件各一份;未中標單位只須附保證金轉賬憑據復印件一份;以上復印件均須加蓋公司公章(紅色)。 經辦人(簽字): 公司名稱(蓋章): 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方式: 遞交時間:年月日 -----------------以下由采購代理機構審核------------------ 審核意見:該公司為中標單位/未中標單位審核人(簽字): 審核時間: 年 月 日 (此件須供應商單獨提供) 本頁以下無內容 PAGE 延川縣政府采購中心 延川縣財政局一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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