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在地區(qū) | 湖北 | 招標類型 | 公告 |
| 請點擊下載 | 無 | 發(fā)布時間 | 2019-12-07 |
潛江市園林第二初級中學南校區(qū)食堂設備采購詢價采購需求公示及征集供應商名單公告
依據(jù)潛代采[2019]516號備案表要求,國鼎和誠招標咨詢有限公司潛江分公司受潛江市園林第二初級中學南校區(qū)的委托,就潛江市園林第二初級中學南校區(qū)廚房設備采購進行詢價采購,現(xiàn)對采購人提供的采購需求進行公示,公開征詢意見,并接受有意向的潛在供應商報名。
一、項目編號:GDHC[2019]054
二、項目名稱:潛江市園林第二初級中學南校區(qū)廚房設備采購
三、采購內容:廚房設備一批
四、采購預算:30萬元
五、供應商資格條件
(一)供應商必須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
(二)供應商須是注冊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具有相應經營范圍;
(三)供應商必須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等不良行為記錄(供應商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截圖復印件);
(四)供應商出具無重大違法記錄的承諾書(格式自擬);
(五)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六、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監(jiān)獄企業(yè)、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否
七、需求公示:
(一)公示期:本公示發(fā)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2019年12月10日下午17時止。
(二)意見反饋方式:對采購需求提出相關意見(應說明理由)應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并在公示期內將相關意見以書面形式(加蓋公章)提交至公告指定的電子郵箱,郵件主題注明“(公司名稱)關于(項目名稱)采購需求反饋意見”,郵件內容應包括供應商名稱、供應商聯(lián)系人姓名、聯(lián)系方式等內容。
(三)采購需求獲取方式:詳見附件一。
(四)需求公示的目的:就項目需求的公正性與專業(yè)性征詢各潛在供應商的意見,無論是否反饋意見均不影響供應商參與后期的采購活動。
八、征集供應商名單
(一)征集的供應商為本項目備選供應商,最終由詢價小組確定不少于三家供應商參加報價,國鼎和誠招標咨詢有限公司潛江分公司向被確定的供應商通過電子郵件發(fā)出詢價文件。如供應商受邀請后無故不參加報價,將被列入國鼎和誠招標咨詢有限公司潛江分公司不誠信供應商名單。
(二)有意參與本項目的潛在供應商可在公示期內采用電子郵件方式進行報名,郵件主題注明“(公司名稱)參加(項目名稱)報名”,同時將報名表要求提供資料原件的掃描件。
(三)將報名資料原件的彩色清晰掃描件成功發(fā)送至公告指定的電子郵箱。
(四)報名資料至少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1.供應商報名表(格式見附件二);
2.《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條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明文件,如供應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證明材料;
(2)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3)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4)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5)具備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3.供應商出具無重大違法記錄的承諾書的證明材料(格式自擬);
4.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網頁打印件。
九、聯(lián)系方式
采購人:潛江市園林第二初級中學南校區(qū)
地址:潛江市紅梅路
聯(lián)系人:張先生
聯(lián)系電話:13807228332
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國鼎和誠招標咨詢有限公司潛江分公司
地址:湖北省潛江市園林辦事處馬家臺村
聯(lián)系人:張睿
聯(lián)系電話:13886954060
電子郵件: E-mail:2941971094@qq.com
國鼎和誠招標咨詢有限公司潛江分公司
2019年12月5日
附件一:
采購要求
1、供貨期:15個工作日(含安裝調試)。
2、質保期:1年。
3、采購清單:詳見附件三。
附件二:
供應商報名表
項目名稱: 項目編號:
供應商名稱(蓋章) | |
聯(lián)系人姓名 | |
聯(lián)系人電話(辦公電話和手機) | |
聯(lián)系人郵箱 | |
供應商提供的報名資料 | 1.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明文件,如供應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證明材料。 |
2.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 |
3.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 |
4.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 |
5.具備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 |
6.供應商出具無重大違法記錄的承諾書的證明材料(格式自擬)。 | |
7.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網頁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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