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在地區(qū) | 福建 | 招標類型 | 公告 |
| 請點擊下載 | 無 | 發(fā)布時間 | 2016-10-25 |
福州市軌道交通6號線工程土建施工總承包第1標段(施工)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榕市市政招2016154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福州市軌道交通6號線工程 已由 福建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 閩發(fā)改網(wǎng)交通[2016]118號 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 福州市城市地鐵有限責任公司 ,建設資金來源 財政資金 ,招標人為 福州市城市地鐵有限責任公司 ,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 北京中昌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工程建設地點: 福州市倉山區(qū)、長樂市 ; 2.2.工程建設規(guī)模: 6號線起點站為會展中心站,終點站為機場站,全長約41km。全線共設20座車站,其中地下車站19座,高架車站1座,線路與軌道交通網(wǎng)絡規(guī)劃中的1、4、7、8、9號線換乘。在樟嵐設停車場1座,在橫港設車輛段1座、控制中心1座 ; 2.3.招標范圍和內(nèi)容 2.3.1招標范圍 包含會展中心站~林浦站~蘆岐站~梁厝站(不含)~下洋站(不含)~下營區(qū)間峒口(含出入場線、樟嵐停車場),共3站5區(qū)間,具體樁號為ZK0+000~ZK9+245.000(軌道工程和疏散平臺樁號范圍:ZK0+000~ZK41+111,共41.111km),長度約9.25km,投資額約388094萬元。 2.3.2招標內(nèi)容包括不限于 (1)前期工程:租借地、三通一平、綠化遷移、臨時占道、交通疏解及市政道路破復、管線遷改、河道改移、配合輔助工程等前期工程。 (2)土建工程:車站、區(qū)間、出入段(場)線土建工程(梁厝站、下洋站、道慶洲大橋土建工程除外)、4號線會展中心站同步施工部分。 (3)軌道工程和疏散平臺:正線、出入段(場)線軌道工程及鋪軌基地建設等軌道有關工程和疏散平臺。 (4)風水電安裝工程:土建施工范圍內(nèi)和道慶洲大橋地鐵的通風空調(diào)系統(tǒng)、給排水和消防系統(tǒng)(除氣滅系統(tǒng))、動力照明系統(tǒng)等安裝工程。 (5)裝修工程:土建施工范圍內(nèi)的車站裝修(含地面四小件)、導向標識(含站外500米范圍內(nèi)的導向)、站內(nèi)附屬設施。 (6)人防工程。 (7)樟嵐停車場工程(含上蓋物業(yè)開發(fā)的蓋板和蓋下工程,如有):土建工程、人防工程、軌道工程、綠化工程、裝修工程、通風空調(diào)、給排水和消防(除氣滅系統(tǒng))、動力照明、燃氣、電梯、廚房設備等安裝工程。 (8)與6號線同步實施及配套的工程。 2.4.招標控制價: 1 ; 2.5.工期要求:總工期為 1551 個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16年12月30日;計劃竣工日期:2021年3月30日;其中各關鍵節(jié)點的工期要求為(如果有)詳見技術標準和要求 ; 2.6.標段劃分(如果有): 3個標段 ; 2.7.質(zhì)量要求: 合格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投標人應為能夠自主經(jīng)營、獨立核算的國務院國有資產(chǎn)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直接監(jiān)管的中央企業(yè),具有合法有效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 3.2.投標人應具有住建部頒發(fā)的以下資質(zhì)證書之一,并具有《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和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zhì)之一(鐵路、建筑、公路、水利水電工程);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zhì)。 3.3.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應具有注冊在投標人單位的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含臨時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yè)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即“B本”);至少具有1項國內(nèi)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項目負責人職務經(jīng)歷;現(xiàn)任職位為中央企業(yè)的一級子(分)公司副總經(jīng)理或總工程師及以上職務。 3.4.本招標項目 不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 3.5.本招標項目 不應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yè)信用綜合評價分值。 3.6.投標人“類似工程業(yè)績”要求:自在法定媒介發(fā)布招標公告之日的前5年內(nèi)(含在法定媒介發(fā)布招標公告之日)至少具有1項已完工的類似工程施工業(yè)績;類似工程指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30億元的國內(nèi)城市軌道交通工程。 3.7.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 3 個標段投標,但最多允許中標 1 個標段。(適用于分標段的招標項目) 3.8.其他資格要求:項目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等主要管理人員的具體要求詳見評標辦法和標準。 3.9.本招標項目采用 資格后審 方式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 3.10.本招標項目不要求投標人在招投標期間繳納農(nóng)民工工資保證金。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本招標項目 不采用 電子招投標。采用電子招投標的,其執(zhí)行的文件為: / 。 4.2.采用電子招投標的,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 年 / 月 / 日 / 時 分至 / 年 / 月 / 日 時 / 分通過 / 采取無記名方式免費下載電子招標文件,招標人不另行出售紙質(zhì)招標文件。本招標項目電子招標文件使用 / 打開。投標人獲取電子招標文件后,應檢查電子招標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電子招標文件應具有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的電子印章;招標人沒有電子印章的,須附招標人對招標代理機構的授權書。 4.3.采用非電子招投標的,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6年10月 25 日至2016年 10 月 3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 時00分至 12時00分,下午 13時 00至 17 時 00分(北京時間,下同),到 福州市溫泉公園路69號市行政服務中心四樓中介服務區(qū)采用 無記名方式 購買招標文件(采用記名方式的,需提供單位介紹信)。招標文件每份售價100元,售后不退。 4.4.招標圖紙每份售價 / 元,售后不退。采用在合理造價區(qū)間隨機抽取中標人辦法的,投標人如需購買圖紙,應在 / 年 / 月 / 日前按售價預訂,招標人在 / 年 / 月 / 日交付圖紙。 5. 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 綜合評估法 。 6. 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6.1.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 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 。 6.2.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 人民幣捌拾萬元(¥800000元) 。 6.3.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 (1)從投標人所在地企業(yè)基本賬戶銀行以電匯或銀行轉(zhuǎn)賬的形式,匯到招標人指定的投標保證金賬戶;或(2)按相關規(guī)定交存年度投標保證金(單項工程項目投標保證金金額超過投標人交納的年度投標保證金金額的,按工程項目規(guī)定的投標保證金金額予以補足);或(3)按照福建省建筑業(yè)龍頭企業(yè)有關規(guī)定交存的年度投標保證金。 7.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 福州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信息網(wǎng)(www.fzztb.org)、福州建設工程電子招標投標平臺(www.fzztb.com)、福建招標與采購網(wǎng)(www.fjbid.gov.cn)、招標網(wǎng)()上發(fā)布。 8. 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 福州市城市地鐵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福嶼路200號11樓 ,郵編: 350002 電子郵件: / 電話: 0591-88110030、0591-88110021 ,傳真: 0591-88110030 聯(lián)系人: 莊先生 黃先生 招標代理機構: 北京中昌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臺江區(qū)廣達路391號廣達豪門B座9層606室 郵編: 350002 電子郵件: 85040974@qq.com 電話: 0591-83721981 15659198951 ,傳真: 0591-83721981 聯(lián)系人: 魏先生 投標保證金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興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業(yè)路支行 賬戶名稱:福州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賬 號:1160 4010 0100 0690 58 備注:應在匯款憑證上注明 “ 榕市市政招 2016154 投標保證金 ” 如因投標人匯款憑證未注明項目招標編號造成銀行無法識別投標保證金到賬情況或識別錯誤的,其責任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招標投標交易場所名稱: 福州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地址: 福州市溫泉公園路69號福州市行政服務中心三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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